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狼总不知不觉就长大了,牧弋在前头新的小排牙长出来以后就彻底和奶粉断绝了关系,但对霍森钟爱的狗粮一直深恶痛绝。
“霍哥,这种没滋味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看着霍森面前满满一大碗狗粮粒,牧弋连尾巴的毛发都嫌弃得炸开了。
论起来,这一袋狗粮,还是刚捡到那个小狼崽时候,霍森咬开的,后来小狼崽挑食,为了不浪费,就陆陆续续进了霍森的肚子里,现在摆在霍森面前的已经是最后一碗。
“今年的雪不大,等到雪大得走不动路的时候,冰原上挨不住的生物会冻死一片,狼群也不是每天都能有新鲜的食物。”霍森自小就养在人类身边,味蕾早就习惯了人类的食物,但喜欢这个理由在牧弋这里行不通,于是霍森换了种解释,“它放得住。”
“我不怕冷,我来给霍哥找新鲜的食物。”
霍哥太可怜了,冬天竟然都吃不上新鲜的食物,它好歹能抓到野兔呢……
霍森嫌弃兔肉的模样已经被牧弋忘到脑后,小白狼又朝猎犬炫耀了一次自己新生的獠牙。
“我有牙了,也可以咬死小鹿。”
……这副自信的模样,也更像那群可憎的生物了……
也是,牧弋豁牙都敢去挑战体型比自己还大的猞猁,现在又长大一圈,还有了一副好牙,确实该膨胀。
霍森默默偏过头,再一次假意听不出狼崽的言外之意,牧弋便搭了一只前爪到霍森的前爪上,霍森没有反应,于是牧弋又搭了一只。
“去,冰化完,再带你去捉小鹿。”感觉到牧弋的下一步意图,霍森在牧弋把腹部贴上来前,果断开口。
小鹿行,狼崽子已经不小了,该离我远点。
“我还要去捉冰湖附近的鹿群!”牧弋笑嘻嘻,似是察觉不到猎犬短暂的僵硬,仰头去蹭霍森的鼻尖。
才长了点个,有的狼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上次只匆匆打了照面,霍森便认出冰湖被安德狼群占领,霍森和这位狼王还有点陈年过节。
开了春,冰面融化,湖边的野兽就更多了,再想想牧弋莽撞的性子,霍森忍无可忍,咬上了白狼的狼头。
“不去冰湖也行……霍哥,其实我还有一个请求。”巴不得把整个狼头都塞进霍森嘴里的牧弋,瞪着一双澄澈的狼眸得寸进尺。
有人说这里是天堂,也有人说这里是地狱。进化权,居住权,经营权,信仰权,耕种权,持械权,休息权,择偶权,生育权,阅读书籍权,教授知识权,神圣洗礼权……弱者没有生存的资格,每个人都要拼尽全力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重新获得尊严和人格,这就是净土的生存法则。当人类染指神明的隐秘,当无知者触犯真理和禁忌,我从时间之茧中醒来,行走在废墟与文明的边缘,奏响挽歌。...
是中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作者为元末明初的施耐庵(部分学者认为罗贯中也参与修订)。这部小说以北宋末年为背景,通过描写梁山好汉从聚义、抗争到受招安、最后失败的全过程,展现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与矛盾。主要内容故事讲述了108位英雄因种种原因被逼上梁山,他们行侠仗义、反抗压迫,与腐败的官府斗争。最终,梁山泊接受招安,参加朝廷的......
少年秦尘,星门被夺,修为被废,可却因此觉醒九生九世记忆,开启逆天的第十世征途。万界为书,我手执笔,谱写大千世界。百域为山,我心为海,走出通天神道。手擎天,脚踏地,这一世,我为帝尊,谁,敢不服?......
女娲娘娘的一颗随身佩玉,粘上了她的灵力,吸摄了伏羲的影息。在西南大荒中,又吸取千万年的日月精华,终于具备了神力。化成人形的她出生于西南一个最大的女儿国母系氏族部落,并由于她的才貌双全成为古老的部落首领。机缘巧合中,偶遇临近的巴族部落首领巴务.........
讲述自鸦片战争至抗美援朝的一些事情。...
时岁考入了家附近的贵族学院。 那里晚上上课,过外国作息。 但学校里好多帅哥美女,足矣治愈她日夜颠倒的苦痛。 黑发红瞳冷漠的剑术社社长,貌美长腿勾人的话剧团团长,路过从不给人眼神的神秘酷哥… 不光这些,连同班同学也各个是神颜。 就这个颜控爽! 时岁一直以为自己看谁都心动。 直到看见他们暴露血族本性狩猎人类,她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一接近他们就心跳的巨快。 同学都是血族。 而她祖上,代代都是吸血鬼猎人。 #oi!原来不是心动是狩猎欲# *Tips* 1、女主吐槽役略颜狗属性可以原谅帅哥美女但随时变冷淡版,略s训狗,本质感情流,玛丽苏万人迷单箭头众多,有关系好的女吸血鬼出现。 2、【有男配角吸别人的血的剧情】,我设定中是吃饭,重要男角色都是c(但有人硬要按头不是我也没办法),在意的可以去找别的血族粮吃哈。按头我i男i脏黄瓜的评论会删,那又不是男主哇 3、延续了本人土狗玛丽苏的风味,这次一定搞点好吃的饭。 4、短文不长,看不到血族文了自割腿肉,请不要在评论区散发戾气,免费章骂我的,吵架的会直接删除,love&peace~ 5、广告位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