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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4页)

“你看看,梧宝,簪子和手镯你喜不喜欢?”

从前的惯性思维让陆远忽略了这里的哥儿是和姑娘一样爱美的不说,还喜欢各种好看的首饰的,也需要有自己的首饰,是一种门面。

还是有次宋大娘提起云秋梧都没样像样的首饰,惹得村里有些人说闲话,陆远才想起要给云秋梧置办些像样的首饰,别的不说,至少吃酒席的时候能够戴出去撑场子。

一般像是簪子手镯之类的东西,有疼爱哥儿的家庭,会出钱给自家哥儿置办一样或是两样当嫁妆,条件一般的就是木头的,条件好些的就是银的,得夫家看重的夫郎便会有夫家给添置。

云家自然是不可能给云秋梧置办什么嫁妆的,连尺布,连颗米都不愿意给,何谈什么银簪子银手镯之类的东西。

没有人会不喜欢亮晶晶的好看的首饰,何况云秋梧是个哥儿,和其他哥儿一样,当即眼睛一亮,拿着银簪子看了看,摸了摸,刚放下银簪子,又拿起了手镯,就差把喜欢两个字刻在脸上了。

见状,陆远知道东西是买对了,让自家小夫郎高兴了。

“很贵吧。”

云秋梧一想到这么好看的簪子和手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忍不住有些心疼钱。

修房子,买地,都花出去了不少钱,夫君还给他买首饰,又是一笔花销。

陆远摇摇头,“我觉得还好,我们家买得起,过日子是不能大手大脚,但也不能总是想着省钱,有多少钱,就过什么样的日子,只要不超支就行了。”

“你家夫君现在的本事只够给你买银的首饰,以后挣到更多钱了,我们再买金的,宝石的。”

陆远把簪子给自家小夫郎插上,又把手镯给戴上。

细细的手腕瓷白如玉,戴着银色的手镯,交相辉映,有一种昳丽的美感。

陆远爱不释手地抚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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