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由于广场上的巨型魔法水晶是使用同一个传送法术,德姆能看到,其他几个安置了水晶的城市也能看到。
特地给南大陆诸国看到刺杀暗夜女神的影像,仅凭是这一点,就足已说明这是一个早已策划好的阴谋。
死亡之领的目的可能不仅仅是刺杀这么简单。
“陛下,我想知道……为什么身为神祗,暗夜女神为什么毫无反抗的被刺杀。她可是神灵,无论有多弱,至少她在成神之前就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大法师,不可能那么轻易的人让人伤到自己。”
伊扎克的话也博得了议事厅里众人的一致赞同。
没错,这也是他们心里最大的疑惑。
魔法影像不可能做假,可刺杀的场面他们也见到了,女神毫无反抗之力,这简直与她的性格不相符。
“这事牵扯到神的领域,我也不便多说……”神色颇为凝重的沉思片刻,法皇最终还是决定道出其中内幕。
“太古的混沌年代后期,在诸神的第一次战争几乎灭绝了大陆上的生物后,由光明女神蒂丽安提议而获得众神认同的第二法则里就明确规定了,神不可以以第一姿态逗留地上界。
暗夜女神是接替双神神哈斯、加西亚荣升的黑暗主神。无论她与其他主神相比是强是弱,终究不能违背神的法则。
在古典典籍里有记载,一旦被选中,获准加入神族,那这名幸运儿在接受了召唤之光后会升到神灵君主的天上界,也就是我们知道的星幽界。”
“这与刺杀暗夜女神有什么关系?”大长老泽塔不明白为什么法皇突出扯上主神论。
“这就是关键……成为神族后,凡身□□的记忆会被抹去,经由神格的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神。对于还停留在地上界的亲朋来说,获得神格也就意味着他们所熟知的那个灵魂彻底死去,转化为另外一个新生精神体。”
“莫非……”伊扎克恍然大悟,法皇说的没错,这确实是关键。
暗夜精灵王与暗夜女神是一对恋人,他们怎么可能轻易放弃彼此的记忆。
“凭借着自身的力量,暗夜女神数百年来一直在抵御来自星幽界的召唤。这样做,只是在折损她所拥有的寿命与魔力。”德菲克一直都知道,那个女人是以怎样的意志去抵抗来自神族的召唤,他也能体谅西斯塔尔宣战的心情。
“随着魔力的日趋消耗,暗夜女神逗留在地上界的时间也越来越少,那批刺客刚好挑中了每月一次的召唤时间。这也是为什么精灵王一开始执意反对刺客晋见的原因,将全部力量用去抵抗召唤的暗夜女神自然无力反抗对自己突然实施的暗杀。”
《后宫·甄嬛传》是当代作家吴雪岚(流潋紫)创作的长篇小说,第一版共七册。 主要讲述了在“大周”这个虚构的朝代中,小说主人公甄嬛在后宫中的经历和成长。其中构造了凛冽的后宫杀伐、多面的人物形象。通过描绘宫廷各类人物的悲剧命运揭露封建皇权对人性的腐蚀;表达了“否定原有价值”和“万事皆空”两种历史语境下的人生虚无感。...
在远离人烟的郊区,一个偏僻灯光幽暗的角落里,传出来节奏黏糊糊的水声响,其中夹杂着男性低沉的吼声。原来在肮脏昏暗并且恶臭的厕所里,一个猥琐粗壮的黑色身躯光着下半身对着两条分开的白丝美腿中间做着剧烈的活塞运动,丝袜美腿右脚脚踝上还挂着内裤,仔细观察这双美腿上,右脚上还挂着粉色鱼嘴蝴蝶结的高跟鞋,左脚上的鞋子却落在边处,左脚白丝嫩足上沾满了污黄的精液,在右腿的外侧小腿肚上也有一道精液痕迹,直接流到脚踝处,这个男性肥硕黑色的屁股有节奏却狠狠的往里面怂着,下身那双同样乌黑的双腿上毛茸茸的,上身发黄的背心早已被汗水打湿,,他时不时的俯下身子貌似在舔弄着什么,发出夸张的水粘声,像是在品味世界上最可口的玉液琼浆。...
庆元五年,妖魔肆虐。晋阳侯夫人亡故三月后,新妇进门,与其所出嫡女不和。又一月,晋阳侯称嫡女非他亲女,念多年养育之情,只将人逐出门庭,不再追究混淆血脉之过。季婵被赶出家门,受伤濒死。这天晚上,她遇到一只从北荒奔逃万里来京中讨封的八尾狐。狐狸问她:我像人吗?季婵:你比他们都像人。狐狸:可惜我八尾尽断,没办法再变成人了。季婵:没关系,我把这身骨肉留给你,你替我活下去,替我报仇!——预收——《和易先生的交易》被对家抢了今年的第三部戏后,终嫣打听到,对家最大的后台,她的资本家小叔正在相亲。她领着从经纪人家里借来的柯基住到了易先生隔壁,与据闻爱狗成痴的他偶遇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她成功当上对家小婶。一次吵架终嫣:你对我就是见色起意,根本没有上过心!易先生:宝贝,公平一点,你勾引我的时候,甚至不愿意花钱为我买条狗。终嫣:难道你遛的就是自己的狗?——预收——《他死在一千年前》别黎被北境王找回去之前,当了十九年的乞丐。目不识丁,天资低劣。而她的妹妹,已经是所有人眼中的北境继承人。就连她们的母亲也警告她不要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次,她被人追杀落入秘境,遇到了一个男人。那个人教她识字,教她修炼,教她刀法,教她识情知爱。秘境破碎那日,他在她面前灰飞烟灭。后来别黎听人说,秘境之主早已死在一千年前,她遇到的,不过是缕残破神识,她爱的,是个不存在的人。...
受是“美强惨狠” 恶狼变忠犬攻&清冷高智商疯批美人受 一个命无敌好的凌霄,和一个命无敌差的江苜。 这是一个渣攻变舔狗,天才被逼成疯子的故事。 凌霄天生富贵,是少有的命好到极致的人,看到江苜第一眼,就生了心魔,不管不顾把人先收在身边。然而随着接触越久,越发现这人阴鸷深沉得可怕。 江苜高智商,看似冷静理智,实则睚眦必报,手段阴狠毒辣。独独在凌霄身上栽了跟头。他心里怀着血海深仇,仿佛征途路上遇到了一条赶不走的饿狼,为了前路顺畅,只好拆散身上的骨血饲狼。 结果突然有一天发现,狼怎么变成狗了? 路人甲:“听说凌少收了个人,把人都玩疯了。” 凌霄冷哼:“他疯?我疯了他都不会疯。” 前期 凌霄阴沉道:“江教授,你还是没认清自己的身份啊。” 后期 凌霄跪在江苜脚边,痛哭流涕:“江苜,你怎么报复我都行,只要你别走,求你。。。” 最后,落日熔金,倦鸟归巢,一切尘埃落定。凌霄和江苜并肩走在林间,凌霄目视前方,语气肯定道:“江苜,你喜欢我。” 江苜:“你曾经那么对我,我还喜欢你,我是疯了吗?” 凌霄:“你疯了吗?” 江苜:“我疯了。” 一个人如何从深渊变成救赎。...
老爹说要找旧情人,所以我被坑去修真,但是!这修的是什么真?这是厨师技术养成人员吧?!老爹的情人在哪里?...
脑洞文,没有极致拉扯和无故虐待,替身文化也没有。有cp女主男主双洁,无系统之类金手指。九九无意融合爱看书的残魂执念,给自己贴上路人甲的标签。第一位人生导师告诉她,时间对修士更重要。九九开始踏上追求长生之路,一路上不小心混进主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