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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翎之瞟去个无语的眼神,没理他,胳膊拄着扶手,单手支颐,自顾自道:“你当时为什么跟她谈恋爱?她身上哪里吸引到你了?”
哥们儿这是要跟他谈心啊。季峥有些纳罕,看来那个招他动心的小omega给他留下了挺难忘的回忆。
谢翎之甚少跟人聊心事,今早难得这么多愁善感,季峥带了几许受宠若惊回答:“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吧,高二刚开学那阵,我不是被老魏指使着拿班费去书店买练习册嘛,正好文一涵当时也在书店买书,我俩就一起往回走,路上聊着聊着,就有点来电。文一涵长得好看,成绩也好,信息素又跟我契合,我那会儿也是春心荡漾,就开始追她,送了她几次奶茶,帮她买了几次早餐,一来二去的我俩就处上了。”
谢翎之:“那后来怎么又分了?”
季峥耸肩:“没意思了呗,最开始那股劲头过去了,再跟她处着,感觉也就那样。我俩慢慢就淡了。——谈恋爱不就这么回事儿吗。”
“……”
谢翎之没答。支着下颌的食指略略上移,半遮住唇。
指腹遮掩下,菲薄的唇瓣微微弯起,眼底漫出丝缕好笑的意味。
——是啊,恋爱不就那么回事儿吗?
一个对你的家庭,你的过去,甚至你的为人品性全无了解的人,仅是见过几面、聊过几句话,就能产生蒙昧盲目的好感,然后带着满腔爱意和一双星星眼,自信而热烈地说出一句“我喜欢你”。
可见“喜欢”这种感情对他们而言有多随便,就像在水龙头下洗完手后,随便甩掉的水珠。
蛮可笑的。
谢翎之想,曾经那些对他表露出好感的男男女女,那些omega、beta、甚至alpha,他们对他的“喜欢”到底掺了几分真心实意?这堆人其中不乏过分狂热的追求者,不惜用跳楼割腕吞药等过激方式逼他给出一个正面的交代——其实就是让他跟他们交往而已。可是当他问起他们喜欢他哪里时,他们的答案却又那么让他发笑——
因为他完美。
因为他俊朗,出挑,温和有礼,热情大方,因为他具备一切令人爱慕的特征和能力。
他们说出这话时或羞涩或痴迷的表情,令谢翎之更加控制不住地想笑出声来:他们是真的喜欢他这具虚伪的皮囊啊。
所以说,他们对他根本没有一丁点了解。他们所吐露的每一句喜欢,都不过是虚情假意。
要是叫他们知道,他如今这副模样是从哪儿转变而来的,他们又该是什么样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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