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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往后摸了,”阿财拔出枪指着陈荷:“我到底是干这行的。”
“你是大将军,你早就不是干这行的了。”
《琉璃宫史》记载了掸人三兄弟的篡位,陈荷无意与他辩论,他站在历史潮头,绍明和蒲甘都是史书上的过去式了,她只想让她活,陈荷从腰后拔出枪扔在地上:“绍明要去斯里兰卡了,放过她吧。”
“竟然不叫我放了你?这在中国叫什么?”对陈荷的深情,阿财有些惊讶,“鸳鸯?”
“我随时能走。”
陈荷站到阿财身前,目光顶着他的目光,她拿出碎裂的绿宝石:“你要回现代吗。”
阿财笑了,他一直在笑,春风得意,“烂成这样的宝石,我有一箱子。”接着是一声枪上膛的声音,“还是你一个人走吧。”
他要杀绍明,这是历史,如果他此时杀了绍明,我来找过绍明了,至少她的转世不会怨念深重,绍明只比预期早死一天,枪杀,几乎没有痛苦,不是差结局。
“放了她吧。”
“陈荷别求她!”绍明看陈荷的腰一点点弯下去,她们穷途末路了,可她看不得陈荷这样,对着一个猪狗不如的人祈求,她伸手一拽,想抱住陈荷,谁想只是一碰,陈荷就倒在了地上,她耗尽了力气,她抓住地上的野草,泥水渗进她的指甲,绍明跪在地上抱着她,把她挡离阿财的视线,她的白纱布将掉不掉地挂在脸上,那颗坏掉的眼球露出来,上眼皮下垂,下眼睑略有些萎缩,“你要杀我尽管杀吧,快一点。”
她怕陈荷做傻事。
“你别”,“不要”,“爱你”,“走”。
吵死了,阿财甩了甩手,把枪口抵在离绍明头部十几厘米的位置,吹了声口哨,他对绍明说:“闭上眼,”他对陈荷说:“让开点,容易溅到脑浆。”
绍明的侍卫横七竖八地倒在一旁,陈荷喉咙像吞了一把沙,其实这样真的够了,绍明的生命也是微不足道,死了这么多人,或许下一个死的就是绍明了。
这样想着,可是心里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支撑着不让她离开,或许再挣扎一下呢,陈荷捡起地上的枪,阿财以为她要开枪,一颗子弹打到陈荷手边,一股热量火辣辣地灼伤皮肤,陈荷没有丝毫犹豫,她把枪抛给阿财:“阿财,你有欲望,是那种男人无法□□流露出的饥渴,但是你可以□□,所以你缺什么。”阿财接住枪,有点惊讶地看着陈荷,她在喊,再好的声音也变成了枯草,相磨着阿财沙石般荒芜的灵魂:“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在做惊天的大事,你与那两个将军达成了协议要替他们杀绍明,但是你知不知道——掸邦将军会做皇帝!去吧!到远处做皇帝!”绍明的发间亮出一只黑亮的眼睛,它死死盯着阿财,像会说话的命运:“你会以他的名字名流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