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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这段时间都没有见过唐果和林宝儿,心里怅然若失。和她们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也一起经历了不少事儿。突然间离开,心里难免有些不舍。沈墨浓是叶秋很欣赏的女人,还有那稍一接近就能让人沉醉半天的体香,这些美好的事物都离他远去。
还好,他在学校里有杨乐和李大壮地陪伴。叶秋突然间搬回学校里住,虽然他没说什么,杨乐和李大壮还是猜测他可能出了些什么事儿。所以只要有时间,他们俩人都会陪在叶秋身边。有几次还拖着叶秋去打篮球,结果总是杀的对手铩羽而归。因为球只要到了叶秋手里,他就能保证得分。
据有心人的统计,叶秋的投篮命中率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这还是他怕太惊世骇俗引起别人注意而故意放水的情况下。叶秋也就去打了四五次篮球,名声却极大,还积累了一群女粉丝,得了个‘三分王子’的称号。
他这人太懒,站在球场上就不太喜欢动。接到球就顺手丢了下去,所以投的全部是三分。这种技巧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他能拿只石头把树上的鸟打下来,更何况是那么大还无法移动的篮球框了。
其实叶秋本来是对篮球没什么兴趣的,可是李大壮却极其狂热地爱着这项运动。又因为身高和体重的原因,一直在球场上是被人嫌弃的角色。好不容易有机会上次场,跟着队友屁股后面跑了半天,人家根本就不愿意给他传球。
杨乐也是nba的追随者,球技虽然比李大壮好些,但是在一些高手面前也只有缴械地份。所以两人在发现叶秋的篮球天赋时,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坚强的后盾。从原来的每周打一次篮球变成每天都要去次球场。
他们的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女人买了件漂亮的衣服,你却非要把她关了屋内不许出门,她不和你拼命才怪。
叶秋厉害,他们跟在身后也沾光啊。现在李大壮每次进了球场就昂首挺胸满面红光,根本没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时的落魄。而且,叶秋打球只会和杨乐李大壮两人一伙,这更让两人心里有一股无法抑制的骄傲感。
每次叶秋拒绝两人去球场时,两人就软泡硬磨,施展出浑身解数的想把叶秋拖出去。叶秋不去,他们哪还能风光的起来?哪些女人哪还会对着他们尖叫?
“大哥,我知道你不喜欢打篮球——高手嘛,都有隐藏自己身手的癖好。可这真是最后一次了。我李大壮以我的人品向天发誓——”
杨乐一脚踹过去,骂道:“你昨天就是以你的人品发誓的,已经说过那是最后一次。”
“说过了?”李大壮摸摸自己有些瘦小的脑袋,说道:“好。今天我以我老婆的人品发誓,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大哥,你就帮帮忙吧。刚才我下楼去给你老人家打水的时候,还有女生问我‘嘿,那个谁,你们寝室的叶秋今天还去球场打球不’。大哥,你看那么多人都期待着你。三分王子,多么动听的称号啊。想想就让那些小女生流口水。”
叶秋躺在床上看那本他从图书馆借来的《遗失的宝藏》。这几天要么被杨乐和李大壮拉出去打篮球,要么和蓝可心一起去逛浅水湖,很少有时间安静下来看书。这本书借来也只是翻了几页,让叶秋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杨乐在旁边大笑,拍着李大壮的肩膀说道:“你是不是又告诉她们,就算叶秋不去,你也会把我拉过去?”
李大壮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而且这孩子缺心眼,为了不在那些叶秋的女粉丝面前失信,他每次都是把吃奶的力气拿出来逼叶秋出去。
“嘿嘿,这不是为了表示咱和大哥的关系非等寻常嘛。大哥,给小弟次面子吧。大不了今天咱不让你上场,你就在球场四周转几圈让那些女人见到你来过就成了。”李大壮见自己攻不下叶秋,恼怒地把矛头转移到了杨乐身上。
“杨乐,你这混蛋怎么一句话不说?刚才打水回来的路上不是你鼓动我来劝叶秋的?现在倒好,你在旁边假惺惺地做好人。”
杨乐笑着说道:“这不是你口才比我好嘛。所以才把这项重任交给你了。”
李大壮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抓着叶秋的床栏杆就想往上面爬,说道:“大哥,帮小弟一次吧。大不了我上来让你潜规则一次。”
叶秋惊慌失措,一脚将李大壮踢下去,说道:“好了。去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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