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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野的嘴唇不算厚,但特别有弹性,尤其上嘴唇有个挺立的唇峰,平时看着不显眼,真亲上去能把人五脏六腑的火都给点着,恨不得当场吃了这东西。
这可能就是狐狸精的天赋吧,庄绍绝望地想,自己大概是玩完了,只是亲一亲就感觉喘不上气,这要哪天拼刺刀还不完蛋?
稍微停顿过后,他轻轻下压,卡着角度磨一下再微微松开,感觉到孟野有一个向内吸的动作,大概是缺氧。
……
要命。
他快叫救护车了,心跳直上一百八。
他用两只手把孟野的腰箍住,把对方整个人搂在怀里,生怕被人发现然后夺了去。孟野一开始有些熏熏然,后来就歪着头靠他身上,耳廓磨蹭着他的侧脸。
“我能再亲你一回吗?”庄绍压低声,哑得自己都快听不清,“刚才没尝明白,怕过后忘了。”
老话说事不过三,所以还有一次机会。
孟野不吭声那就是同意的意思。
庄绍脸灼烫,呼吸混乱,人都开始不清醒。这回他胆子大了很多,抱着孟野转了个向,把孟野的身体压在墙上,感觉孟野的腰柔软好握,感觉自己在欺负一个无力反抗的人,罪恶又刺激,太阳穴的血突突直涌。
他盯着孟野,忽然孟野的唇微微分开了,他急忙亲上去,严丝合缝,辗转数秒后停止,心嘭通嘭通地跳。他尝到孟野嘴角残留的白酒味道,感觉那两瓣软唇像外套一样把自己包裹了起来,又像有魔力,吸引着他更进一步。
他都不敢呼吸,唯恐打乱了节奏。
孟野的唇还没合上,中间开着一条窄缝,像开着一道门,诱引着邀请他进入。庄绍心一横,闭眼探入一点舌尖,触碰到硬物的瞬间险些失守,几秒钟失神后才反应过来那是孟野的牙齿,细密的、整齐的牙齿。
但庄绍不能也不想再深入了,那样太无耻,太不尊重孟野。他是混蛋,但还不至于做到舌吻那一步。他口中分泌出好多唾液,只能颤抖着收回舌头,最后吮了孟野上唇唇峰一下,退开。
孟野唇色殷红,表面还覆着不明液体,发型也凌乱了几分。
庄绍看着这样的他,看着他浓密的睫毛发呆,闻着他鼻腔呼出的酒味沉默,再沉默,接着牵起他的食指揉了一下自己的唇。
这种实感……
庄绍一边忏悔,一边回味。
我在欺负自己喜欢的人,庄绍想,我不是个东西,我混账王八蛋,在现代我就该社死,被同学们、街坊们的唾沫淹死,在古代我就该五马分尸!
我不是个东西,怎么做得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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