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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成为……神(第1页)

“成神?”恺撒的眼睛中出现了一丝难以捉摸的笑意,他张开手,“是的,明非,我已成神,恺撒·加图索已成神。”

恺撒·加图索已成神……路明非愣了愣,他感觉这句话像是话剧里的台词,这句话从恺撒的嘴里说出充满了某种不真实感。他一时间有些恍惚。

恺撒已经注射了天空与风之王的血清,他拥有了全世界最顶级的血统,因为他的血继界限突破了50%,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突破混血种的这道天堑的人,从今天起,他就将拥有龙王级别的力量,他或许也能从手里发出那些球形闪电……

“他骗你的。”路鸣泽说。

“啊?”路明非又愣住了。

“我说,恺撒师兄明显就是在开玩笑啊。”路鸣泽一脸看傻子的样子看着路明非,“哥哥,掰开你聪明的小脑袋瓜子想一想,如果恺撒师兄已经注射了血清,体内替换了盖娅的龙血,那这些输血管是在做什么?在给我们作法下雨吗?”

路明非抬头,看着那些被琉璃风晶凝结的输血管,他又看了看眼前的电子屏幕。电子屏幕里充斥着血红色,那些鲜血挤爆了盖娅身下的管道,她的龙血正在源源不断地被抽取,强酸一样的龙血正通过这些输血管输送到这座无菌室里的各个地方。

“我跟着弗罗斯特来到了一个地方,应该是手术间,他为自己穿上了白大褂,看起来他为今天等待了很久,他要亲自当这个主刀人。”此时,恺撒说,“不过,我没有准备当这个‘神’。理由有很多,一是我并没有完全信任弗罗斯特。应该说,他已经是整个加图索家族里我最信任的人,但相比较之下,我信任你们要远远超过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我不会把完全毫无防备的自己暴露给一个我不能完全信任的人,即便他是弗罗斯特。”

“第二,我不想成为神。虽然这种力量对于混血种来说很诱人,但对我来说,获得龙血的力量,远远不如把七宗罪插进龙的心脏,再给它来一发阿帕奇的地狱火火箭弹。我跟希尔伯特·让·昂热一样,我手里握着的是屠龙的斩刀。或者,我换个说法,我如果把这个选择交给你们,明非,鸣泽,你们会选择‘成为神’吗?”

路明非又愣了愣。他认认真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最终回答道:“我不会。”

他不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也对成为神不感兴趣,他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谁知道成神的“神”究竟是什么样子?他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他只想像现在这样,当一个卡塞尔学院S级的学生。

在他人生的前十八年,他感觉他的漫无目的的人生就在为一件事而活着,那就是——追到陈雯雯。很离谱。以至于后来他的天那么容易就塌了。他以泪洗面来到了卡塞尔学院,他的天在诺诺被龙的指骨刺穿心脏的那天又塌了。但,到此为止,到此为止了,他已经去过青铜城,甚至去过世界树,如果这些事情还不足以让他明白,那他路明非这二十年真的是白活了。

人在某种时候会陷入某种幻想,觉得某件事情对自己来说是天大的事情,比如说追陈雯雯,比如说像是麻花一样暗恋诺诺,但当一切的心结都在你心里解开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其实那都是年少的自己对自己的幻想,其实人生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也有很多更重要的人,你是为他们活着的,当然,也是为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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