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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谁写日记。
但研究证明,不那么正经的人格外喜欢写日记。
写日记是纾解情绪的有效手段,能让变态们在格格不入的社会中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人是需要观众的。
现在八方科技人工智能过于发达,随便在哪写一句“今天杀人了好爽”,下一秒,就会被超级智能捕捉并自动分析,进行犯罪评估。风险比写在纸上大多了。
司辰继续往后翻,看见了许多更血腥的记录。
-P417是我捡的第一个小孩,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垃圾场,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他说他的母亲是个娼妓,谁也不肯当他的父亲。母亲想把他卖给路过的行商(这种行商一般贩卖大公司禁售的黑货,比如副作用极强的强化基因药、地下工厂生产的修复液、批量出舱,本该用于药物实验的克隆动物),所以他离家出走了。
-我开车路过了好几次,给他食物和水还有一点钱。我跟他说我有一个不幸去世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和他差不多大。他信了,眼睛亮闪闪的。怕弄脏我的车,上车后不愿意坐在座椅上,局促地抱着膝盖,坐在地垫上。
-可怜的小孩。如果连你的妈妈都不可信,又怎么能相信一个路过的陌生人呢?你在等谁做你的救世主呢。
这篇记录的后面,贴了一张照片。被绑在手术车的小孩目光空洞,躺在菌毯上。白色的菌丝刺穿了他的身体,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块发霉的毛豆腐。
继续往后翻,全是各种各样的档案和记录。有时候,司白华会诗兴大发,洋洋洒洒写很多字;但更多时候,只是寻常的记录,看上去不带一丝感情。
人的生命,猪、狗的生命,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
只是人的情绪看上去更丰富、高级一些。
司白华只是一个偷渡成功的菌丝人。
除了记录本和表格,后面是书柜里全是解剖资料,论文,学术研究报告。
司白华一直有在学习。
司辰关掉蘑菇灯,溜进了隔壁手术室。
他打开手术室的灯,取下一把血迹淋淋的手术刀,和一盘羊肠线,攥在自己的手上。然后,回到了办公室。
就算司白华不是进化种,司辰这具身体在面对他的时候,也不占任何优势。只有偷袭,并且先发制人,才能有一些渺茫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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