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秦云而言,一辆车的钱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算不了什么。毕竟,以他如今的身份和财富,实在没必要在这方面斤斤计较。而且,他也不可能眼巴巴地等上几个月没有车开,那可太不方便了。
下午放学后,秦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喂,请问你是?”秦云接起电话,礼貌地询问道。
“你是秦云吗?”电话那头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带着几分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我是秦云,请问你是?”秦云追问道,心中满是疑惑,猜想着对方究竟是谁。
“我是你初中同学徐曼。”对方简洁地回答道。
“徐曼?”秦云听到这个名字,不禁愣了一下,记忆的闸门瞬间被打开。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记呢?她可是自己的初恋啊。
回想起初二的时候,秦云情窦初开,对同班同学徐曼一见钟情。那时的徐曼,长相甜美,性格活泼开朗,就像一缕阳光,照亮了秦云的世界。秦云至今都不明白,自己当时究竟哪来的勇气,竟然给徐曼写了一封情书,还偷偷地放在了她的课桌里。
让秦云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徐曼竟然给他回信了,而且还答应和他交往。那一刻,秦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天堂,满心的欢喜和激动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至今都还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傻乐的模样,走路都像是飘着的。
只可惜,这段美好的恋情如昙花一现,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徐曼就毫不留情地将秦云给甩了。而原因,竟然是有一个所谓“更优秀”的男生追求她,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那个男生。
秦云当时脑子一热,年少气盛的他跑去质问那个男生,结果不但没讨到好,反而被那个男生和他的几个朋友狠狠地揍了一顿。那一顿打,不仅让秦云身体上受了伤,更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秦云还记得,自己当时足足伤心了一年多,原本成绩名列前茅的他,那次之后成绩一落千丈,下滑了很多。不过,时过境迁,如今的秦云早已走出了那段阴霾,把那段经历当作了青春回忆中的一段小插曲,偶尔想起,也只是淡然一笑。
“徐曼,请问有什么事吗?”秦云回过神来,开口问道。他怎么也没想到,多年不联系的徐曼,会突然给自己打电话。
“秦云,我明天中午十二点举行婚礼,地点在天乐酒店,邀请你来参加。”徐曼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期待,似乎很希望秦云能出席。
“邀请我?”秦云一怔,心中满是惊讶。她结婚居然还邀请自己?这可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对呀,毕竟你也是我的初恋,我当然要邀请你。”徐曼笑着解释道,那笑声中却隐隐透着一丝别样的意味。
“呃,我可能没空。”秦云本能地应了一声。对于这个婚礼,他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去参加,毕竟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他不想再去触碰那些回忆。
“没空?不会吧?我听人说,你还在读大学,而明天刚好是周六,你怎么会没时间呢?你不会是随不起份子钱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不随份子钱。”徐曼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讽刺和挑衅,仿佛在故意刺激秦云。
“随不起份子钱?呵呵。”秦云忍不住笑了笑,心中暗自感叹。如果放在以前,他可能确实随不起份子钱,但现在,他身为西南首富的外孙,会在乎这点钱吗?简直是笑话。
“行,你自己考虑吧,时间地点我都给你说了。”徐曼见秦云没有上钩,也不再多说,直接挂掉了电话。
挂了电话后,秦云陷入了思索。他想了想,自己明天确实没什么安排,而且去参加这个婚礼,或许能给自己曾经那段“日了狗”的青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么一想,他最后决定还是去参加。
这个世界,有门阀世家,有藩镇割据,有虎视眈眈的异族!穿越成大周禁军武官的叶明盛,还没来得及享受权力带来的好处,就要为被逼参与到党争阴谋中,畏罪自杀的原主擦屁股……尽管最初只是想要一生荣华富贵,但是奈何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之下,他也能只能与人委以虚蛇,在生死之间,死中求活!(已有两百万字完结老书巫师伯爵,人品保证,欢迎品鉴!)...
那一日,少年来到了异世“你叫什么名字?”“罢了,叫我绝便好。”少女坐在了他的对面,俏皮地问“阿绝,你就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我……”“嗯哼?”“抱歉…”“没事,我会一直等着你的。”他紧紧怀抱这少女,害怕她从怀中流逝“我甚至都没有在这种时候对你说出那句话…”“阿绝,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一直陪着你的,我会一直看着你......
远古的巨人,黑暗中的异族,深海之中的巨怪,古老的庙宇散落着经卷,在黄烟漫卷的大地上,热血的少年负剑前行,追逐着造物之神的脚步,这是一段东方克苏鲁式的冒险故事...
《三宝太监西洋记》三宝太监郑和,史有其人。明代永乐年间,郑和挂印西征,七次奉使“西洋”,平服三十九国,威震海表。本书虽然取材于史事,但不是历史演义小说,小说着意描绘的乃是降妖伏魔,故属神魔小说。作者将明代永乐年间郑和七次奉使“西洋”的史实敷衍描绘成神魔小说,希望藉此激励明代君臣勇于抗击倭寇,重振国威。小说叙开天辟地,万劫九流,其中有三大管家:儒、释、道。郑和在碧峰长老和张天使的协助下,一路斩妖捉怪,摄服诸国。本书...
当西方国家自以为得到了神话传承可以称霸世界的时候,却不想华夏早已经重开地府,天庭现世,西方神明只是小弟弟......
我躲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因为两天没有进食,身体冷的像冰坨。可我还是蜷缩在床上,用厚厚的被子把自己捂在里面,窗帘拉的紧紧的,不让一丝光线漏进来。我怕光,只有黑暗才让我有安全感,只有黑暗才能让我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的可怕。当窗外猛然传来警车的声音,我的身体就骤然紧绷,紧张的情绪让我喘不上气来。这都是因为2天前,我干了一件蠢事,一件奇蠢无比的事,可也正是这件蠢事让我蜷缩在黑暗中还可以慢慢回味,一边悔恨自己的愚蠢,一边又为自己的壮举而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