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妖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5章(第2页)

林初说完了就把脸埋进程晚秋的脖颈里,声音闷闷的,“我要睡一下,吃晚饭了你再叫我。”

程晚秋伸出手指轻轻勾了一下他微微发红的耳廓,“你是不是害羞了?”

林初没有应,只是原本淡红的耳廓颜色越来越深。

这天之后,林初很少再直呼程晚秋的名字。

而“哥”这个字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林初嘴里叫出来就是和别人不太一样。

他本来说话的声音就很干净清冽,叫程晚秋哥的时候却忽然轻软下来,显得无比亲近程晚秋。

王晋源送菜过来的时候就听见过一次,他人站在院子里和程晚秋说话,客厅里却突然传出林初的声音,“哥,我渴了,但我不想喝水。”

王晋源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林初这个家伙又在折腾程晚秋了,第二反应就是……哥?!

这可太新鲜了……林初这是在撒娇吗?!还有什么叫渴了但不想喝水?

王晋源心里正觉得古怪和疑惑,他面前的程晚秋已经转身走进了厨房,拉开冰箱从里面端出一大杯浸泡着水果的水果茶。

程晚秋先给王晋源倒了一杯,然后又倒了一杯送进客厅。

林初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的遥控器正在不停地换台,速度之快让人感觉他没有在好好地看电视。

程晚秋端着那杯冰冰凉凉的水果茶走到他腿边,把杯子递给他,“又想抽烟了?”

林初接过杯子,随手把遥控器往沙发上一丢,“一点点。”

喝了一口冰凉的水果茶后,林初稍稍缓解了想要抽烟的躁意。

他打着石膏的脚搭在小凳子上,另一条腿屈起来,捧着杯子一边喝一边看着电视上正在播放的购物频道,状似不经意地道:“哥,我听说接吻也可以缓解烟瘾。”

程晚秋扭头看了眼还在院子里等他的王晋源,伸手摸了一下林初的头发,“我马上回来。”

说完转身往院子里走。

林初没有转头看他,默默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果茶。

没过一会儿,程晚秋去而复返,他拿过林初手里的杯子放到茶几上,俯身歪头稳住了林初又凉又柔软的嘴唇。

林初两条手臂一抬紧紧圈抱住他的脖颈,仰起脸去迎合程晚秋唇舌对他口腔的入侵。

他紧紧缠着那探入自己唇缝的柔软,像渴极的人好不容易喝到水,无意识地吸吮动作把他自己都勾热了,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程晚秋多碰碰他,想要这个人把自己抱在怀里,想要他在他耳边温柔地哄,想要离他更近更近,近得贴在一起。

林初此时就特别像是一颗热到流出黏稠汁水的桃子,你能闻见他身上散发出的甜腻气息,甜到你喉咙都有些隐隐发干,以至于空气里都在飘着热到发烫的酒味。

程晚秋小心翼翼地避开林初搭在小凳子上的脚,为了坐到沙发上,他的嘴唇和林初分开两秒钟,下一秒林初又迫不及待地侧身贴了上来,还拉着他的手搭在自己的腰上,要他搂着自己。

程晚秋隐隐有些惊讶林初的黏人,但还是开心地顺着他的意,搂着他腰身的手甚至探进了衣服里,揉捏林初腰上被他养出的一点软肉。

交缠许久的唇舌最后分开的时候,空气里细长的银丝转瞬即逝。

林初从程晚秋怀里退出来坐好,轻轻呼出一口气,脸颊红扑扑的像喝了酒,“这样就好多了。”

“…………真的?”

林初啧了一声,伸出手臂挡住,嘴里嘀咕,“不要用这种语气,你不也是?”

程晚秋闷闷笑了一声,端起茶几上林初喝得剩下一半的水果茶,已经没有那么冰了,不过解渴还是刚刚好的。

林初一脸遗憾地看着自己脚上的石膏,“还有半个多月才能拆掉……我觉得我应该忍不了那么久。”

程晚秋扭头看他。

林初对上他的视线眉头轻蹙,“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是个男人,肯定也会想啊。”

程晚秋半真半假地问,“那要先分开睡吗?”

林初眼睛一眯,“你说什么?”

程晚秋低头笑了笑不说话。

“王晋源刚才过来干什么?”

“送红烧肉。”

林初转头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不到,“他们家这么早做饭?”

“只是提前炖好了红烧肉。”

热门小说推荐
想和我的猫谈恋爱

想和我的猫谈恋爱

文案一: 越温柔的人,越难驯服。 爱情在夏炘然眼里是化学作用,在糜知秋眼里是月亮。 文案二: 糜知秋不小心把腿摔断之后,天天睡觉就变成猫,被夏炘然亲亲抱抱举高高。 等治好了腿,当面见到夏炘然,对方却一避二闪三沉默。 糜知秋怀疑自己遇到了渣男。 夏炘然说:“今天我吸的,是我明天的男朋友。” 糜知秋说:“今天四个爪子的我被揉来揉去,明天高冷的我重拳出击。” ---------------------------------- 表面高冷容易害羞猫奴攻x表面慵懒纠结文艺受 名字热的是攻。 一个双向暗恋的甜文。文章风格和封面还有名字不太一样。 请大家多点收藏!多投海星!谢谢! ----------------------------------...

[歌剧魅影]情人

[歌剧魅影]情人

【一】 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 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 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 ——救赎来了。 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 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 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二】 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 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 【三】 “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 【阅读预警】 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 2、男处女非。女主花心笨蛋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 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

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父母离异,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 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不幸被车撞死。 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阻止父母离婚,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 攻略一本名为《善道》的言情文里的男主。 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起名常衡,对之悉心教导。 常衡聪慧过人,道术精湛,悲悯苍生,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 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 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为了讨常衡的欢心,孟梨忍痛割爱,将一把短刀,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 可是后来,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连一身的狐狸皮,都被剥干净了。 —————— 常衡生平最恨狐妖。 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在他六岁那年,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 当着常衡的面,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滚烫的鲜血,溅了常衡满脸。 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丢到乱葬岗去,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他发誓,要诛尽天下邪祟。 可是后来,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 还在最相爱的时刻,亲手杀死了他。 再后来,常衡就疯了,见人就问:“你认不认识阿梨?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他是我的狐狸。” 求预收《除了我,整个师门都有病》 锦绣命好,七岁就拜入灵剑宗,成为宗主座下最年幼的弟子。 师尊待他犹如亲子,一身修为,倾囊相授。 师兄师姐们视他为亲弟,对他百般偏宠,千般爱护。 锦绣不负其名,在锦绣堆里长大,却不幸早亡,死在了十七岁的生辰宴上。 死后的锦绣成了一只阿飘,开始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并且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 温柔慈爱的师尊有寒症,发作起来痛不欲生,他发过毒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师尊治疗寒症。 款款温柔的大师兄和他的小青梅情意相通,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般配极了,他一直想喝二人的喜酒。 多愁善感的二师兄身世悲惨,自出生时,就被父母所弃,他答应过要帮二师兄找回亲人。 阴郁冷漠的三师兄自幼双腿残废,明明和小师妹两情相悦,却因为自卑,而把她越推越远…… 还有大师姐嫁人三载,如今第二胎即将临盆,他准备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 锦绣越想越放心不下,索性借尸还魂,打算了却心事,还意外通了读心术。 哪知,他再度回到师门时,大家的画风全变了。 大师兄的小青梅是个男人,双方都在谋划着,怎么在新婚夜杀了对方。 二师兄是魔界的小魔君,暗恋师尊多年。 三师兄不残疾,他也不喜欢小师妹。 而小师妹也不喜欢他,只是想欺负瘸子。 最离谱的还是大师姐,她三年抱俩,两个孩子两个爹。 更可怕的是,锦绣还通过读心术,知晓了自己的真正死因,吓得他赶紧去寻求师尊的庇护。 却透过半掩的殿门,看见师尊衣衫不整,正抱着一个人深情亲吻。 锦绣定睛一看,瞬间傻眼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一具冰冷的尸体!...

无限血核

无限血核

野兽骑士率领求生团体,获取决斗神格,世界于此刻暂停。...

庆余年

庆余年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而谁可知,人生于世,上承余庆,终究却是要自己做出道路抉择,正是所谓岔枝发:  东风携云雨...

我来自平行世界

我来自平行世界

高燃溺水身亡,从平行世界的水里醒来。 获得重生的机会,高燃感到庆幸,他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却在某天发现自己有了一个能力,可以在某些人的身上看到一块黑斑。 高燃盯着黑斑看,看到了那些杀戮,血腥,死亡,丑陋,贪婪,罪恶……所有不为人知,悄然腐烂发臭的东西。 ——我知道你的秘密。 身怀异能重度失眠症患者学生受VS粗糙硬汉喜欢撒娇爱脸红刑警队长攻 1:主受 2:偏现实向 3:悬疑,涉及探案,非正剧 4:1v1 5:作者脑子有深坑,拒绝填补 6:全文架空 7:理智看文,请勿人参公鸡,不合胃口,欢迎点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