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零六年,乔燃在伦敦建筑学院学士毕业之后,又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项南知道,西方建筑业竞争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单纯的建筑学学士,并没有太好的出路,只有继续考学,继续钻研,成为某一方面的顶级人才,将来才会有更好的前途。
因此对乔燃继续攻读一事,他并不觉得稀奇。而且他也赞同乔燃继续攻读,再读两年硕士之后回國,正好赶上内地房地产黄金期。
到时候,凭他海归的身份,一开始就会是中层。再过几年升做高层,年薪百万以上。就算将来房地产市场不火了,以他前期积累的身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可以说,如果不是项南玩了一次穿越,乔燃就会是五人组中发展最好的一位,毫无疑问。
……
而同年,赵烨找了一位女朋友。
女朋友叫刘洁,是他一个单位的同事,西工大毕业,也是一位才女。
长得虽然不如林嘉茉漂亮,但是性格很不错,爽朗、大气。而且还是她主动追得赵烨。
“我追嘉茉追了八年,从高一就开始追,一直追到去年,我实在是追不动了。”赵烨跟项南说道。
项南点点头,很明白他。
实话说,赵烨能坚持八年,已经很不容易了。
换做是他的话,哪怕半年都坚持不下来。
“行了,现在这样就挺好。”项南劝道,“那姑娘我看了,真的不错,跟你也挺般配的。你们俩就在一起挺好。不是有那句话么,强扭的瓜不甜。与其强求,不如顺其自然。”
《匆匆那年》原著里,赵烨也没有根林嘉茉在一起。高考时,他考取了东北那边的学校。
为了赚钱给林嘉茉写信,他开设了一家网店,后来越做越大,竟然成了首席代理商。而他的女朋友,当初也是开网店的。
两人的结合属于强强联手,而且也是那女生先追的他。
其实像赵烨这样的男人很难得,单纯、热情、义气、努力。很多女生不识货,看不到他的好。但是识货的女生就知道,这样的男生其实是宝。
赵烨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
……
赵烨跟刘洁在下半年办了婚礼。
为此还把留在京城的高中、大学同学都请了过来。
“赵烨,恭喜恭喜,你也结婚了~”
“行啊,新娘子挺漂亮。赵烨,你小子有福了。”
“你小子都跑到我们前头去了,看来我们要奋起直追了。”
大家都围着他笑道。
林嘉茉也来了,还大方的送上了祝福,“赵烨,恭喜你~”
“谢谢你,嘉茉。”赵烨点点头,“你能来真好。”
“嗯。”林嘉茉点了点头,表情也有些微妙。
项南不清楚,在她心里,有没有后悔。
他相信,应该是有那么一点吧。毕竟有那么一句老话,瘦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
“赵烨,我敬你一杯。祝你和嫂子百世好合,永结同心。”林嘉茉又举杯笑道。
“谢谢。”赵烨点点头,一口闷了一杯酒,“嘉茉,我也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凡,灵,仙,神,大千世界。在这里,在这个个大陆上,每一个人都在努力为更高的实力而努力,天骄们书写着一个又一个的传奇……在这个时候,一个平凡中带着不平凡少年,从天明城走出,将要书写一个新的传奇.........
永宁元年三月,承太后懿旨,擢选身世清白,人品贵重的官家女子入宫选秀。京城中谁不知简在帝心的吏部侍郎沈文渊有位千娇百宠的女儿,连名字都取名为沈骊珠,意为掌上明珠之意。却不知这位沈侍郎家的长女更...
我做人有2个原则:1.从不骗人2.从不相信任何人说的话,包括我自己“先生,我想提醒您,您说的第二点跟第一点冲突了。”“哪里冲突?”“您既然从不骗人,为何不相信自己说的话呢?”“哦,抱歉,忘了说,我没把自己当人。”“?”...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实,从不骗人的程实。什么,你没听说过我?没关系,你只是还没被我骗过。很快......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许我唯一作者:浅浅烟花渐迷离===============================================================文案:他说:浅浅,我们分手吧。一张支票推过来,我昂着头问:为什么?他回了我两字:腻了。至此,两年甜蜜相守宣告终结。半年后,好友的婚礼上,有人百般刁难,他出言相救,却在当夜直接找...
喜欢小白花嘤嘤嘤、任男主欺负的女主吗?喜欢衣冠禽兽、斯文败类又霸道的男主吗?a“1v1汪节一x卞雨富二代x跳舞的强取豪夺、久别重逢、满满的hhh...
我对他的信息素无动于衷 —————————————— 季瑾是个beta,喜欢上了个alpha。 所有人都诧异冷心冷情的他,居然肯为陆峙不顾一切,死磨硬泡修得正果。 可没有人比季瑾更清楚,陆峙厌弃他是个木讷的beta,既闻不到信息素,又没有omega的乖巧听话。 于是在陆峙出国去接他的小情人时, 众人只听说,季瑾平静地扔下一张离婚协议,死在了一场车祸里。 * 陆峙疯了。 季瑾没疯。 他站在水边看着自己的“尸体”,比谁都冷静。 死的人不是他,但是他知道,这是离开陆峙的绝佳机会。 —————— 作者有话说: 1、披着追妻火葬场的破镜重圆(开篇火葬场) 2、攻受之间都只有彼此,无任何形式的出轨 3、攻会发疯会有小黑屋,两人前期都不长嘴,是作者亲手缝死的(bushi)两个人都非常拧巴,总而言之是作者最爱的狗血酸甜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