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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落,伴奏停,场内五万人都安静下来。
姜九笙背着木吉他,手扶着麦,低低沉沉的嗓音沙哑又性感:“大家好,我是主唱,姜九笙。”
永远不变的开场白,单刀直入,简单又霸气。
她穿着宽松的黑色裤子,紧身背心露出一截腰,套了一件涂鸦的棒球服,长发修剪了一些,不到腰,随意散着。
造型很简单,不至于喧宾夺主,她的演唱会,卖点永远是听觉盛宴,不是视觉,不过即便这样,她往台上那么一站,气场浑然天成。
姜九笙的气质,整个娱乐圈都找不出第二个,不说话,一双淡淡的桃花眼,不笑时清冷,一笑,倾城。
多少人争相模仿,只是,姜九笙依旧只有一个。
她高声道:“贝斯手,靳方林。”
灯光打过去,一段快节奏的solo,便是外行也听得出来,靳方林拨弦的手有多快。
结束后,欢呼声久久不息。
姜九笙回头,笑了笑:“架子鼓,厉冉冉。”
厉冉冉冲着镜头抛了个飞吻,手中的鼓槌被她高高扔起,旋转了几圈落回手中,随即重重落下,镲片发出一声清响。
厉冉冉的架子鼓,劲很足,一段solo,非常得野。
最后,是主音吉他。
鼓声一落,吉他声就出来了,是一段轻音乐,一改姜九笙的风格,柔和又缓慢,能把吉他弹得这样缱绻的,姜九笙算一个。
她收了最后一个音,握住麦:“主音吉他,”淡淡道,“姜九笙。”
尾音落,叫声震耳欲聋。
姜九笙的演唱会总有这样的魅力,能激出人所有的热血,能释放自己,忘记身处何地。
谈墨宝在下面,听得眼泪汪汪,举着应援牌,嚎着嗓子大喊姜九笙的名字,那是相当撕心裂肺。
身边的姑娘跟她一样激动,嗓子都喊哑了,声嘶力竭了才歇口气,喝了一口水,问谈墨宝:“你喜欢笙笙多久了?”
谈墨宝说:“四年多了。”
小姑娘带着猫耳朵的荧光头箍,台上音乐响,第二首歌是慢歌,她跟着摇头晃脑:“那你比我还久。”小歌迷很热情澎湃,“我最喜欢笙爷那首《不眠》了,你呢?”
谈墨宝语气相当骄傲:“我跟你不一样,我最喜欢姜九笙这个人。”她目光炯炯,看着舞台上的人,很坚定地说,“姜九笙是我的信仰。”
她看过了很多世态炎凉,才遇到了怀瑾握瑜的姜九笙,像一把火,炽热又光明。
真的好喜欢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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