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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 50 章(第4页)

“木子君,”他说,“一会回家会路过她的陵园,你陪我去看看可以吗?”

海风腥咸,她看了一眼身上,庆幸今天穿的是件黑色衬衣。

气温在降低了,宋维蒲穿的是件黑色的卫衣,很宽松,罩在身上只露出手腕和颈部。她知道他不是故意这样穿的,去金红玫的陵园也是临时起意。

她明白这种“忽然想去看看”的心情。

“好啊,”她说,“走吧。”

和唐明鹤下葬的那处陵园不同,金红玫为自己挑选的陵园更偏远,更安静。天光尚亮,陵园从外面看倒更像座庭院,木子君担心Steve进去后扰人清静,在门外很是安抚了一番,没想到它进去后便一直贴在她腿边,样子沉默而严肃。

很神奇,这座陵园不让人害怕,大约是花草树木生机勃勃,整片陵园笼罩在愉悦的宁静里。在道路尽头右拐后,面前出现了一排纪念碑式的坟墓,大理石高出地面些许,墓碑上篆刻着死者的生卒年月。

宋维蒲应当很久没来了,她也不知道他上次来是什么时候,总之,墓碑前的百合花已经彻底干枯。他那时候对金红玫此前的人生仍旧所知甚少,送给她的花就像送给任何一个年长的女性,百合,或者康乃馨,又或者雏菊。

这一次他带的是红色和白色的玫瑰,配的是向日葵与蔷薇,这些热烈的花种会与她更为匹配。

他好像直到她死后一年,才真正认识了养大他的这个女人。

那个把福利院的人骂走把他带回家的女人,那个对他总是没什么耐心又迫于责任感只能给他做难吃的饭的女人,那个热衷于和各国老先生跳舞的女人,那个打牌手气好到被唐人街其他阿姨婆婆拒之门外的女人,那个和别的老人一样到处炫耀孙辈成就的女人。

那个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的女人,那个热爱给小朋友当英雄的女人,那个穿着男装去监狱打点关系的女人,那个开着车,拿着猎/枪,牵着一条巨型犬的女人。

他所认识的只是一团要熄灭的烟,而她曾经是一团绽放过的火。

陵园寂静,他很沉默,木子君也很沉默,反倒是Steve小声呜咽着走到她的墓碑前,眷恋地用头拱了几下她的墓碑。木子君扯了一下牵绳,它脚步踉跄,这才依依不舍地退了回来。

宋维蒲蹲下身揉了下它的头,Steve又向他怀里拱去。他低头看了一眼,再开口时,语气显出一丝意外。

“你哭什么?”

木子君循声望去。

原来狗也是会哭的,眼角下耷,泪光闪烁。她过去揉着它的耳朵哄了哄,它愣愣看着木子君,有些错乱地转了个圈,卧下了。

“算了,回去吧,”宋维蒲说,“它病刚好,可能累了。”

她说了声好,起身跟着宋维蒲离开。走到道路的转弯处时,她忽然情不自禁地回头望了一眼金红玫的墓碑——

玫瑰与蔷薇被金色的向日葵包裹着,日光刺目,它们的色泽如此浓郁,就像要被日光点燃了。

车上全是狗毛,他俩最近都习惯了。反正打扫了明天还要掉,干脆就等到Ryan回来把它接走再处理。木子君坐在副驾上等宋维蒲把车开回家,放狗回楼下的空店面,然后便和宋维蒲回了二层客厅。

家里有茶,她烧了开水泡上,回到茶几前解锁笔记本电脑。大约是刚从陵园回来的原因,宋维蒲和她话都不多,只在客厅各做各的。

她习惯性的打开邮箱检索,已读了几封学校的通知,又回复了小组作业的任务,便继续往下划。

空气很安静,安静得有些过分,连她敲击键盘的声音都消失了。宋维蒲觉出异常,抬头向木子君看去。

她脸色被屏幕映亮,神色是一种后知后觉的震惊。嘴唇无声地翕动片刻后,她抬起头,视线与宋维蒲对上。

“我们绕了好多弯路啊。”她说,然后慢慢把目光移回屏幕——

“是的,我已经和胡先生离婚四十年了,我与他度过了一段不幸的婚姻。他是一名好的商人,但不是一位好的丈夫。”

没有任何铺垫,邮件的开头就是这样两句话。宋维蒲很快坐在木子君旁边的沙发上,皱着眉看完Magret回信的第一段,有种打扰到他人宁静晚年的愧疚。

好在Magret话锋一转,后面的内容就是他们要的东西了。

胡丰年的珍珠贸易公司是1944年注册的,他当时和悉尼的港口打通了关系,也联系到货运公司,有一条能将货物运往亚欧的航道。除此之外,他的一位旧生意伙伴也在此时前往西澳掘金——当然不是真的金子,是珍珠。西澳的天然珍珠,对商人们而言,就是金子一样的矿物。

1944年,澳大利亚通信仍不方便,西澳地区和中部沙漠一样,只有零星几座城市,通信不完善,连接城市的只有荒凉的公路。胡丰年决定与这位伙伴合伙做珍珠生意,把西澳的珍珠运往悉尼,再经由他打通的航道转运。

Magret当时刚刚与她结婚。哪怕是生意人,年少时的感情也是热烈的。他用Magret的名字命名了自己的珍珠贸易公司,作为与她爱情的见证。

1944年的夏天,Magret第一次见到金红玫,她是胡丰年聘请来的珍珠运送司机。起初她也感到意外——她以为丈夫会找个男人。但胡丰年告诉她,他在整个澳大利亚,都找不出比金红玫做事更稳妥的男人。

从悉尼开车到西澳那个叫做LostatSea的码头,胡丰年为金红玫提供了一辆澳洲当时最常见的奥斯汀汽车,并送了她一条琥珀色眼睛的捷克狼犬。他相信金红玫的车技与人品,他也深知她的美貌,因此作为同伴,狗会比人更可靠。

Magret说她听不懂中文,因此在那场家宴上她也没听懂胡丰年与金红玫的交谈。她看到胡丰年给了她一个装着支票的信封,她知道那是作为货运司机的定金。

然后她牵着胡丰年送她的狗,开着胡丰年送她的车离开了他们在悉尼的宅邸。Magret再未见过金红玫,但她听胡丰年提及,她替他运送完最后一批珍珠后,留在LostatSea了——和她的捷克狼犬一起。

这就是她知道的关于金红玫的一切,她是个很老的人了,记忆也不再清楚,没想到会有人来问这些事。

“尽管不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但还是希望我能帮到你们,年轻人,”Magret在邮件末尾写,“非常荣幸,我的记忆还有这么一丁点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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