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离开时,还给杨哥发了条信息。
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记仇!
上次坑了我几千块,这次我也坑一下杨哥,反正他应该不缺钱。
我吃完饭并没有回公司,而是回家把东西放好,然后洗了个澡就去了首饰店。
我并不是要买首饰,而是买银饰品,不要那种成品的,只要是银饰,越便宜越好,到时候把它融了,找人打造一把银匕首,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吸血鬼。
买银饰的时候,我另外在想,吸血鬼吸血同化就行了,干嘛要把躯体也带走,这玩意对他们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吧?
逛了两个多小时,花了接近六万块钱,买了一堆银首饰,最后让杨哥给我找了个打造瓷器的地方,给老板两千块钱让他帮我把这些东西全部融了。
临走前我还给老板转了一万块,让他帮我打造一把匕首类型的武器,老板刚开始并不接这个生意,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合法的理由和证件,不会随便给人打造一把开刃并且锋利的武器,私自打造武器,这可是犯法的。
不过现在社会,没人会跟钱过不去,我给老板保证不是用来做坏事的,然后多给了老板一点钱,他还是同意了。
回来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我打算先补个觉,晚上再去老板那里拿东西。
晚上九点多,再次来到老板的店铺,看见老板给我打造的匕首,还不错,老板还送了我一个匕首盒子,用来装匕首的。
把匕首揣进裤兜里,我就告别了老板,接下来就是找吸血鬼的下落了。
根据周若男档案里的信息,我发现了一点,那个男的吸血鬼好像专门挑女性下手,而且都是晚上出去的女性。
根据这点,我就有方向了,这样的女性哪里能找到?除了小巷子,那就只有一个地方了。
酒吧!
打了个车,让司机带我到滨海最豪华最大的酒吧。
来到酒吧门口,看着门口的招牌和路人,真的是长见识了,平时都没见过这么多穿着露腿露腰。
要不说酒吧最容易钓鱼呢,这么多美女帅哥,想钓不到鱼都难。
不过我挺讨厌去酒吧的女生的,因为这样的女生玩的太花了,并且那么多强和杀害的案件,多数都是喝酒造成的。
进了酒吧以后,入眼就是五颜六色的灯光,还有吵的要死的DJ歌曲,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来这样的地方玩,度娘上说酒吧的氛围和激情能刺激人的兴奋感,还能让人放松。
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有种想把酒吧的那个大音响给砸了。
来到吧台,随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一个服务员走过来问道:“帅哥,喝点什么?”
“额,给我来杯橙汁!”
服务员一脸无语的看着我,我奇怪的看着他,说道:“没有嘛?”
“有,稍等!”
随后我就看着服务员一脸鄙视的去拿橙汁了,我倒是无所谓,鄙视就鄙视吧,谁规定来酒吧必须喝酒的,更何况我还有正事要办呢。
喝着橙汁,看着酒吧里那些跳舞还有喝酒的人,有点多,我想找吸血鬼有点难度啊!
忽然间,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为了防止看走眼,我端着橙汁换了个位置,这下能看清她侧脸了。
《虫灾》作者:二道河桥文案尹青荇其实只是个普通的,有点倒霉的女高中生,一切要从她在放学路上踩死了那只蜘蛛讲起。在一开始,她并没有意识到,那只看起来丑陋无比的蜘蛛,其实是制造后面一系列虫灾事件的虫母。……看文小贴士:N0`1:本文分三卷,分别是第一卷人类篇(虫灾入侵)、第二卷废土末世篇(人虫共存)、第三卷星际篇(外星人入侵),其时间跨...
CP:5t5x佐助 决战时不小心把自己搞到异世界可怎么办? 佐助睁开眼的时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要不然就是卡卡西终于精神失常了,不然他怎么会看见一个把下半张脸露出来但是两只眼睛都蒙上的银发怪人。 某最强咒术师:? 佐助:那种顽固分子,打到服就行了。 5t5:……倒还不至于,我只想当一个老师。 原名【如何喂养你的宇智波】: 首先,你要趁着没人的时候,捡来一只宇智波。 然后,你要充满耐心地接近他,让他习惯你的存在。好脾气地接受他娇气的习惯和别扭的性格。 最后,你最好强到无敌,这样宇智波才能放心的把自己交给你。 5t5:不愧是我。 唉,我真不会写文案。 【注意事项】: 1.私设如山,人物走形,bug一堆,又臭又长,慢热,可能根本不热。 2.佐助终焉之战穿越,手十五章恢复。咒回时间线从前传开始。没有火影漫画(划重点)。 3.我流佐助,我流5t5。阴谋诡计都是小学鸡水平。 4.剧情躲不掉的还是会发生,作话会尽量解释清楚理由,欢迎合理讨论,谢绝写作指导。 5.漫画137话以后内容和本文无关。前期没出公式书,不一样的全是私设。...
(无系统+单女主+牛马穿越到古代做官修仙)原本以为我就是去应役,当个差,以为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历史剧,然后你告诉我可以修仙。好吧,修仙也不错,还没见过修仙呢。结果,你告诉我要修仙可以,先当官吧,当官就能修行了,好吧,我当官还不成!可是我都权倾朝野,天下第一了,怎么还不能成仙?......
末世、穿书、女配、空间、无CP。一朝穿书,穿成书中的女配江悦汐,李木子表示心累。她的躺平人生啊;她真的不想走剧情啊;她只想苟着活到末世结束。她不是大女主,金手指也不大,她需要成长的空间。为了活命,她也没有远离男女主。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辛苦各位大大们帮忙指出来,第一次写书,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
爱而不得白月光,得而不惜朱砂痣。???恋爱三年有余,男友电话里与她分手,退无可退之际,他言辞咄咄逼人,“你真的爱我吗?住在你心里的人真的是我吗?” 后来,大雨滂沱的夜晚,有人来要他当初丢失的证据,他将她压在那块地毯上为所欲为,口口声声反驳道:“这是你爱我的证据。...
一缕残魂转生此世,为生计成了贼不说,还被众贼裹挟着进了荣国府。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了身份,成了荣国府远亲;窃了诗文,满城传唱‘陈词’;窃了隐秘,悄然间便得万贯家财;窃了姻缘,于是金钗姐姐、妹妹为了他唇枪舌剑。有朝一日大白天下该当如何?陈斯远以为此事容易,只消将知情的变成自己人,不愿变成自己人的变成死人不就得了?(非套皮红楼,可能不符合你的认知,但一定自圆其说。)(已有二百四十万精品红楼老书,列位看官放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