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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佟语声一直觉得吴桥一对文学一窍不通,现在想来,他可能只是对用汉字写出来的文字缺少共鸣。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动摇了想学英语的念头,但转瞬间,他便想起答应了程诺的万字更新,连忙收拾起喜悦的心情,快速转入写作状态了。
佟语声写作确实有很强的天赋,他可以自由驾驭各种类型的文风,而且灵感源源不断,极少出现卡文的情况。
他一晚上写了三千字,就把那叠打印纸放在枕头下,昏昏沉沉睡去了。
半夜他又被缺氧的憋闷感扰醒,挣扎着起来才发现自己忘了戴呼吸面罩——他有时候有些太得意忘形了,一不小心就忘了自己是个病人。
他难受地喘息着,让自己靠在床沿上——这样的姿势能让他的呼吸更加顺畅些。
突如其来的缺氧让他有些烦躁,他努力深呼吸了好久,然后就觉得大脑一阵麻木,眼冒金星。
每次脑缺氧的时候,他都会强迫自己去背古诗——虽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他总担心如果不这样做的话,自己会变成个傻子,这样就再也不会背诗了。
慢慢的,呼吸机把他从满是雪花点的世界里拽出来,他像是蹦上岸的鱼又被好心人扔进了水里,全身的鳞还在叫嚣着痛苦,却又肯定苟活下来了。
他慢慢抬起手,拉开窗帘,晚上云有点多,看不见星星,于是他又把窗帘拉上了。
看了眼闹钟,现在刚刚凌晨两点多,他勉强回忆着地理课上学过的时区划分,掰着手指头去算。
英国现在应该也是晚上七八点了,也不知道吴桥一在做什么。
第二天早晨,佟语声一觉昏睡到了快十点,迷迷糊糊起床,看见书桌边摊开的笔纸才一阵头皮发麻——说好了的万字更新才写了不到三分之一,作为作者不讲诚信的话,读者会被气跑的。
为了防止程诺罢工,佟语声草草吃了个早饭就开始挂着呼吸机伏案写作,一副焚膏继晷的模样。
好在他大纲清晰,脑袋清楚,程诺踏着铃声归来的前几分钟,他终于写到了答应好的一万字。
“我是在拿命给你写。”佟语声两眼昏黑地把本子递给程诺,“一万字不是人干的事儿。”
“我也是在拿命看。”程诺也痛苦道,“今天方玲又收我书,我的东野圭吾全军覆没了,还嘲讽我是不是想当警察。”
佟语声刚要安慰,就听他说:“不过这倒也打开了我的新思路,当警察挺好的,破案子多帅啊。”
佟语声就说:“那你得好好念书啊,你这成绩读警校挺悬。”
程诺深以为然:“是啊,下定决心之后,我今天下午认真听了一堂体育课。”
佟语声咯咯笑起来,等那人看完当场发表评论。
“行,我宣布小玫瑰就是我的老婆。”程诺指了指本子,“不管你以后这本书会多火,我永远都是小玫瑰的唯一官方指定男友。”
佟语声连哄带骗地帮他把本子合上,不敢跟他说“小玫瑰”其实是个男生的事实。
等程诺走了之后,佟语声迫不及待地打开文件袋——
依旧是一张照片、景点介绍、一篇日记和一个“英文题”。
今天他换了一件修身的毛呢大衣,戴着红围巾站在圣玛丽大教堂的门口,他双手插着口袋,正回头看着街边的鸽子,眼里落下一片雪白,面部表情慵懒而随意。
因为没有刻意摆出拍照的姿势,这张照片反而把吴桥一的气质尽显无疑。
佟语声怔愣地盯着照片里的人良久,才骤地收回目光,看他介绍大教堂,看他写今天的所见所闻。
他的感冒已经彻底好了,下午还去剑桥大学和人踢了一场足球,他又嫌弃人家踢得不如他好,抱怨自家守门员是个butterfingers(黄油手)。
他说Anne养的狗已经长大了,变得和Anne一样吵,还说她的小男朋友没自己帅,说Anne欣赏水平不太行。
吴桥一的文字总是跟他这个人一样天马行空、毫无章法,但佟语声偏就乐意去看,看他像一地没有拼在一起的拼图,看他像满世界晶莹闪烁的碎片。
再往后翻,今天的题目是:“Totheworldyoumaybeoneperson,buttoonepersonyoumaybetheworld.”
没有陌生词汇,这回佟语声看懂了,是《呼啸山庄》里的一句:“或许对于整个世界,你只是一粒微尘,但对于某个人,你就是整个世界。”
接下来的几天,吴桥一离开了剑桥,去了利物浦,去了曼彻斯特,看了伦敦的大本钟,又拍了泰晤士河和附近的温莎城堡。
“England小又无趣,没有渝市好玩。”
他这么说着,行程画了个圆回到了老家剑桥,照片里的庭院里落了雪,时间终于匆匆靠近平安夜。
佟语声每天一万字的速度,这本中篇小说也差不多快收了尾。
程诺得知小玫瑰是男生之后,崩溃了一整晚,甚至撕心裂肺地要拔掉佟语声的氧气管,但第二天又说男孩子也行,当老婆就算了,至少要给他一个好的结局。
平安夜的前一天,佟语声窸窸窣窣把大结局写好,看着彻底消失在人海中的小玫瑰,程诺稀里哗啦哭了一脸:“我就知道他不是凶手,你真是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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